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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险服务中心
来源:  发布时间:2016年04月14日  编辑:医疗保险服务中心  浏览:

机构名称

医疗保险服务中心

机构类别

下属单位

机构负责人

王华芳

联系电话

0912—3687610

机构职责

1. 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大额医疗保险、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)、生育保险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和管理; 

2. 承担市本级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大额医疗保险、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)、生育保险的具体经办业务; 

3. 拟定全市医疗、生育保险业务操作规程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,参与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修改与制定; 

4. 负责市级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、管理、支付和预决算工作,汇总编制全市医疗、生育保险基金财务报表、会计报表,做好信息统计汇总和内部审计工作; 

5. 负责市本级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工作; 

6. 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,对其医疗保险服务实施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; 

7. 负责城镇基本医疗、生育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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